再談台灣零售業者發展支付服務

看到遠見雜誌採訪全聯總經理蔡篤昌的文章,他說“全聯從PX PAY第三方支付走到電子支付,目的是提供消費者更方便的服務與優惠,更重要的是為全聯帶來更多新的會員。”但為全聯開拓新的客源有很多其他的可能性,自己掌控支付會是一個好手段嗎?我表示懷疑…

我支持《數位中介服務法》;平台應有對內容的管理責任!

我相信明細的條文肯定有討論和優化的空間。什麼樣的內容是有問題的需要有比較清楚的定義,有問題的內容應被怎麼處理也要充分考慮相應的可執行性。但這個法律的核心訴求我是百分之一百支持的。網路平台對自己平台上的內容有管理責任!